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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8年度期刊核验工作的通知

    2019年04月25日 17:18  点击:[]

    省内各期刊出版单位,各期刊主办单位: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18年度期刊核验工作的通知》(国新出发〔2019〕12号)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18年度期刊核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核验对象

      已履行登记手续、编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我省期刊,均参加2018年度期刊核验。

    二、核验重点

      全面检查我省期刊的出版方向、出版质量、发行经营等情况。重点核验以下几方面内容:

      1.期刊正常出版情况。是否存在未备案休刊、休刊超过180天、长期无法正常出版、不具备出版条件等问题。

      2.期刊坚持正确出版导向情况。是否做到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是否刊载或传播出版法规不允许刊载或传播的内容。

      3.期刊出版质量情况。是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重大选题备案、新媒体采编管理等制度,是否存在编校差错率不符合规定要求、出版形式不规范等问题,是否在各级编校质量检查中被通报。

      4.期刊工作人员遵规守纪情况。是否存在新闻敲诈、制造虚假新闻等严重违规问题。

      5.期刊规范经营情况。是否存在转让出版权、超越业务范围、违规承包、与论文中介合作等行为,期刊出版单位驻异地派出机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对刊期短、页码多、发文量大、论文篇幅短的期刊,要予以重点核验。

      6.期刊出版单位及主管主办单位资本结构情况。是否在改革或改制后按规定履行变更手续,资本结构中是否存在非公有资本成分。

      7.期刊主管主办单位责任落实情况。主管主办单位与出版单位是否属于挂靠关系,是否全面履行主管主办各项职责、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加强期刊阵地建设和管理,期刊主要负责人是否由主管主办单位任命。

    三、核验程序

      各期刊出版单位在期刊年检群通知栏中下载《2018年度期刊核验表》《2018年度期刊出版情况调查表》《2018年度期刊核验数据汇总表》《2018年度期刊出版情况调查数据汇总表》,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确认无误后,将所有表格电子版以压缩文件格式传至929034876@qq.com邮箱,省局出版处年检分管人员将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期刊出版单位将有关材料打印,经主管、主办单位审核并盖章后,送至省委宣传部出版处办理年度核验手续。

    四、核验要求

      1.按规定参加年度核验工作。请各期刊出版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做好年度核验表格的填写,并按时完成材料报送工作。凡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核验,经催告仍未在规定时限参加核验的,我局将上报国家新闻出版署撤销期刊出版许可证,并注销登记。

      2.高度重视核验数据质量。今年除新增《2018年度期刊出版情况调查表》外,《2018年度期刊核验表》与往年也有所不同,各期刊出版单位要了解最新要求,避免疏忽遗漏,确保内容完整、规范,数据真实、准确,坚决避免填报旧数据、数据填写不全、数据单位差错等问题;在年检工作中,安排业务熟、工作细、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年度核验报送经办人,认真负责开展工作,确保填报的各种表格质量和时效。

      3.突出重点,全面核查,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对期刊出版单位的年检材料及样刊进行审核查验。对主管主办单位不能履行责任,存在内容导向问题,存在出版经营违法违规问题,存在不具备编辑出版能力、委托中介机构组稿收费,存在买卖刊号、转让出版权等严重违规问题的期刊,依法予以年检缓验处理,并责成主管主办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对有违法行为被查处后拒不改正,或者没有明显整改效果、出版质量长期达不到规定标准的期刊不予通过年度核验,并上报国家新闻出版署撤销其出版许可证后予以注销登记。

    五、核验材料报送

      办理期刊年度核验需提交下列材料:

      1.出版单位年检报告一份。重点对应本《通知》第二项的内容,由期刊出版单位如实报告年度执行出版法规和出版经营管理工作等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同时,报告2018年主要做法和2019年工作思路。提交的年检报告应打印成文,并加盖出版单位印章。

      2.相关表格各一式两份。《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纸质版(A4纸双面填写打印),请勿人工填写,并须加盖主管、主办单位印章。《期刊出版情况调查表》纸质版,请勿人工填写,并须加盖出版单位印章。

      3.样刊。已按规定缴送样刊的出版单位,缴送2018年第4季度样刊1套。凡2018年度未按期缴送样刊的单位(附件6),必须提供全年出版的样刊2套,做出书面检查并制定整改措施,方可参加年度核验。

      4.《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登记项目在年度内变更的,应提供变更批复文件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六、核验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核验时间

      各期刊出版单位于2018年6月10日前,将有关表格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报送到省委宣传部出版处。

      2.核验地点

      西安市长安南路336号广电中心大楼后楼22层2205室。

      3.联系方式

      期刊核验联系人:何 瑛 029-85496003

      期刊年检咨询QQ群:210917898

      请各期刊出版单位年检经办人认真阅读《2018年度期刊核验相关表格下载、填报细则》(附件1),加入期刊QQ群(加入时请务必注明单位、联系人姓名等信息)。有关年检问题将在QQ群内及时沟通、交流。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省委宣传部出版处联系。


    附件:

    1.《2018年度期刊核验相关表格下载、填报细则》

    2.《2018年度期刊核验表》

    3.《2018年度期刊出版情况调查表》

    4.《2018年度期刊核验数据汇总表》

    5.《2018年度期刊出版情况调查数据汇总表》

    6.2018年度未缴送样刊名单



    陕西省新闻出版局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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